郎竞宁
近期,全国首例未经授权私自印制“绿色食品”标志的牟利案被上海公安侦破。原本每斤30元的草莓,经过不法商贩贴附“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后,竟摇身一变成了每斤50元的“优质”草莓,此类名不副实的“漂绿”农产品,危害不小。
出于对健康的追求和对食品安全的重视,近年来,人们的绿色食品消费需求呈上升趋势,绿色食品生产不能因此“任性而为”。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有着包括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即便获批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也仅有3年有效期,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正是有了这样严格的标准体系,才让“绿色食品”标志深受消费者信任、含金量十足。
不法商贩一方面觊觎绿色食品的广阔需求,另一方面又想规避其较高的生产成本,因而偷贴标志以牟取私利。从法律层面讲,其行为已涉嫌欺诈,不只是侵害消费者经济利益,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甚至会让“绿色食品”标志市场陷入信誉危机,为绿色食品市场的长远发展留下隐患。
实际上,绿色食品市场上产品滥竽充数、标志真假难辨、过了有效期但“超期服役”等问题已经不是新鲜事。对待私印证明商标等不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切实扛起监管之责,对披着“绿马甲”的冒牌货依法严格处罚。很多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在于违法成本和违法收益之间并不对等,监管部门应通过提高罚款金额、设立企业黑名单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提升制假成本,对不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其次,还要注重多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形成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过程监管,更可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模式,如搭建对绿色食品的质量追溯系统等,不给造假售假以可乘之机。
此外,要努力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面对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等市场欺诈行为,个体消费者在信息获取等方面,一般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如在警方的调查中就发现,违法印制“绿色食品”标志的犯罪嫌疑人还存在私自套用其他获证企业的企业信息码等情况,迷惑性非常强,一般消费者很难发现其中猫腻。“巧妙”的造假手法,昂贵的检测费用,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进行维权,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大多数情况只能自认倒霉。长此以往,只会助长不法商贩的嚣张气焰。对此,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多留一个心眼、养成查询验证的习惯;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畅通投诉渠道、建立举报平台、增设举报奖励等,优化维权环境,以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真假绿色食品,仅靠消费者的眼睛无法分辨出区别,舌头也未必能品尝出差异,但背后却事关良知与道德。究其根本,还是要让市场经营者保有对食品安全的敬畏之心,与消费者换位思考,让“绿色食品”标志名副其实,共同营造公平有序、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