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3 02:28:08 中国质量网
健全质量人才培养体系 推动“工匠精神”落地生根
自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工匠精神”后,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要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中国工匠”。质量之魂,存于匠心,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说明了人才是建设质量强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最具能动性的因素,而培养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质量人才,是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体现了政、产、学、研、用协同推进的质量人才培养思路。《指导意见》分别从构建质量全民教育体系、建立质量研究教育网络、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三个方面,明确了质量人才培养的一系列战略性制度安排。《指导意见》关于质量人才培养的一系列新战略、新理念、新思路,抓住了质量教育的关键痛点,回应了质量时代的核心关切。
《指导意见》提出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突出了质量人才培养的系统性。
质量强国,人人有责,质量提升,从小抓起。只有在中小学加强质量教育,鼓励学生参与质量实践活动,在他们的心中早早播下优质的种子,未来才有可能成长为质量的参天大树。因此,在中小学教育中渗入质量元素,是培养质量意识,塑造中国特色质量文化的关键。
质量提升需要多层次的人才供给,不但需要质量技术创新的拔尖人才,还需要质量研究与教育的专家学者,更需要千千万万的工匠人才。比如,德国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对制造业的质量提升就起到了显著的支撑作用,其中的工业技术大学和应用科技大学是德国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它把大学教育和工程教育结合起来,促进课堂教学与企业实践的密切融合,为德国制造业的质量提升培养了大批实用型人才。而吸引世界各国争相学习的是,德国富有特色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职业学校的学生同时也是企业的学徒,学徒在校学习和在企培训交替进行,并以企业培训为主,完善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为德国培养了大批工匠人才,是“德国制造”质量享誉全球的重要保障。《指导意见》不但明确提出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更突出强调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质量人才培养的主体,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将强化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实现制造业企业与学校一体化育人,这既是学习世界成功经验的务实之举,也是推动我国质量提升的关键一招。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突出了质量人才培养的协同性。
近年来,我国对质量教育越来越重视,新成立了多家质量研究与教育机构,但一定程度还存在协同性不足、合力不够的问题,还存在质量研究与教育和企业需求两张皮的问题。无论是形成质量教育的合力,还是实现质量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都需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与企业共同发力。《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四者共同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这样的质量教育网络,将搭建起质量研究与教育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对质量研究采取合同式科研的形式,对质量人才采取订单式培养的模式,将实现优势互补、多方共赢,大大提升质量研究与教育的效率。令人振奋的是,就在《指导意见》发布后的第九天,筹备已久的中国质量研究与教育联盟在上海成立,这是对建立质量教育网络相关要求的最好回应,联盟将融合、协同政、产、学、研各方力量,打造质量人才的孵化器。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突出了质量人才培养的实践性。
人才培养,重在实践,实践是质量人才加快成长的大熔炉。生产一线是进行质量实践活动的最佳场所,提高广大工匠人才在一线进行质量创新的积极性,需要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尤其在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需要尽快建立新的质量人才评价制度。为此,《指导意见》适时提出了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评价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水平。质量人才在职培训和质量人才激励,是企业质量人才再生产和质量技能提升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为此提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比如,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培育众多“中国工匠”。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这些要求突出了质量人才培养的实践性,将推动企业成为质量人才培养的主体,促使工厂车间成为工匠养成的主阵地。
《指导意见》提出了完整的质量人才培养政策体系,突出了质量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实践性,对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也使“工匠精神”不再停留于精神层面,而真正在中国大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王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