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14:42:05 碑林发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11月14日下午,碑林区“美丽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会,在碑林区机关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宏联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碑林区“美丽机关”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关于做好创建“美丽机关”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会议明确要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进一步昭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全区各级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强化“美丽西安、机关先行”理念,积极投身“美丽机关”创建活动,率先垂范,争当样板。
区“美丽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以品质西安建设三年行动为总抓手,遵循“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总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独立的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包括区、街各级党政机关及公检法等机关院落,按照规模大小、场所设置等分类开展创建活动,并列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其中,2018年主要开展标准制定和创建工作,年底前推动百分之三十机关完成达标任务;2019年主要开展达标复审和查补短板工作,年底前确保百分之六十机关完成创建任务;2020年,主要开展巩固提升和评优表彰工作,年底前力争百分之九十以上机关完成创建任务。以“两学两做两感”活动为载体,主动融入美丽碑林建设,统筹安排,全员参与,努力打造优美、舒适、愉快的环境,增强机关人员的集体荣誉感,提升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全区“美丽机关”创建树标杆、做榜样。
王宏联强调
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齐心协力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与“三大革命”相结合,与“打造碑林铁军”相结合,与“维护干部形象完成各项任务”相结合,确保三年创建目标的实现。要以身作则,当好标杆,做好公共服务。全体机关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创建内涵,强化创建力度,落实工作任务,优化办公环境,互相监督,共同管理,全面、深入推进“美丽机关”创建工作。同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明确创建职责,全面改善办公环境;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开展系列活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导落实。
碑林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工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参加了“美丽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会,推进会结束后,各参会单位积极行动,主动融入“美丽机关”建设,统筹安排,全员参与,全力打造优美、舒适、愉快的环境,增强了机关人员的集体荣誉感,提升了全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