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1 16:03:46 315中国网
关于开展2024年315 质量、诚信、服务消费者满意单位征选活动的通知
二十一世纪是质量诚信的世纪,质量和信誉是企业的生命。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的作用;推动质量诚信保障体系的建立,宣传重质量讲信誉单位的形象,打击虚假商业行为。践行中央文明办五部委关于“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努力做到规范服务,促进守法经营和公平竞争”的精神,由诚信中国发展联盟、315诚信品牌发展中心、315中国网等单位联合发起,在全国开展“2024 年 315 质量、诚信、服务消费者意单位”征选活动,旨在树立企业诚信形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评选活动说明:
一、为审核通过的单位颁发“2024 年 315 质量、诚信、服务消费者满意单位”牌匾及证书;
二、在315中国网对征选单位进行公示、企业图文或视频宣传,以达到接受消费者(用户)监督和正确引导消费的目的;
三、对征选出的“消费者满意单位”,央视《对话品牌》给予专题宣传报道;
四、与征选出的“消费者满意单位”建立质量诚信档案,并在接到消费者(用户)投诉时,第一时间与企业进行沟通,合理解决,维护其社会形象;
五、向“消费者满意单位”提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策划,舆论宣传以及协调各方资源等服务;
六、“消费者满意单位”应做出质量诚信服务承诺,不断提高其自身的质量诚信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若“消费者满意单位”出现质量诚信问题时,诚信中国发展联盟有权通知限期整改,向社会、消费者公开道歉等。逾期不改不向社会、消费者公开道歉者,联盟有权在媒体上公开除名,并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申报条件:
一、能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质量讲信誉的单位;
二、能认真履行对消费者做出的质量诚信保证承诺,受到消费者(用户)好评的单位;
三、获得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商会表彰的单位;
四、每个行业限 10~15家;
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地方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媒体、消费者、诚信中国发展联盟、315诚信品牌发展中心守信会员的推荐;
二、诚信中国发展联盟、315诚信品牌发展中心对申报的企、事业机构进行初步调查,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发出邀请;
三、接到邀请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许可证,市场准入证或其它国家有特殊规定的许可证复印件;
3、单位简介和经营服务范围及产品简介,国家质监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4、地方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的表彰证书复印件;
5、单位质量诚信服务经营方针、宗旨、理念等。
四、经审核通过后,颁发荣誉证书。按有关规定交纳工本费和公示费。如需宣传推广,则向有关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交纳相关宣传费和综合服务费。
评选活动时间:
2024 年1 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31日。
官方网站:315 中国网
网址:www.315zhongguo.cn
电话:400-628-7968/13310989168
电子信箱:cxzg315@163.com
申 请 表:2024年315质量、诚信、服务消费者满意单位征选活动申请表
诚信中国发展联盟
315诚信品牌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日
2024年315 质量、诚信、服务消费者满意单位征选活动申请表
编号:
申请荣誉名称 | ? |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单位法人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人电话 | ? | 单位售后电话 | ? |
专项负责人 | ? | 专项负责人电话 | ? |
单位网址 | ? | 电子邮箱 | ? |
单位品牌 | ? | 主导产品名称 | ? |
申请诚信品牌(单位)基本内容: 1.诚信中国发展联盟对单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诚信中国发展联盟统一颁发“诚信品牌(单位)”证书和牌匾。(荣誉名称以证书为准) 2.提供统一查询网站。 3.公示平台:315中国网(www.315zhongguo.cn)予以公示。 4.单位资料刊登于315中国网(包括机构简介、产品、服务电话等)。 5.仅收申请单位公示、宣传、推广等费用。 有效期即从年月起至年月 我单位同意申报诚信品牌(单位),同意签订“企、事业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公示。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日期: | |||
企、事业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品牌强国”,本单位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服务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二、本单位保证依法诚信经营,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认真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承诺,并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检验。 三、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保证建立健全良好的品牌质量保障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良好服务,不制假、不售假,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它企、事业的合法权益。 五、保证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公平交易。积极普及相关商品知识,促进广大消费者理性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的知情度,正确引导消费,保证消费者放心消费无风险。 六、自觉接受国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和检查。接受诚信中国发展联盟对消费纠纷的调解。 七、保证设有售后服务电话,有专人负责解决售后服务及投诉问题,保证解决消费投诉率100%,做到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满意。 八、本单位所提供资料、信息等均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申报条件 1.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税务无不良记录; 2.重质守信,有完善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体系,经营状况良好;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产品质量无重大事故、无重大质量(服务)投诉; 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社会好评者优先。 | |||
申请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附1 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加盖公章) 附2 单位及产品简介(加盖公章) 附3 单位质量诚信总结材料(加盖公章) 附4 有效期内产品检测报告(加盖公章) 附5 行业相关许可证(加盖公章) 附6 企、事业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加盖公章) | |||
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
项目名称:诚信中国发展联盟诚信品牌推广组委会
项目机构:中西部(北京)城乡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人民征程传媒有限公司
电话:400-628-7968/1331098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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